一直很想写一写《阿甘正传》,因为这部剧给了我很深的影响力,很想用文字写出阿甘的一生。说传奇,很多人觉得像运气,说他的人生是真正做自己,我倒更加欣赏他的专注,的确他就像是只活在自己的世界一般,只专注自己想要做的事。无论你把他丢到哪里,他都能够活成传奇,这是很多人都做不到的。甚至跟他一起长大的女孩珍妮,也肆无忌惮的过着自己想要的生活,却只是吃尽了生活的苦头。这里对比很鲜明的两种人生,让我每每看完这部剧都会思考很久……
废话不多说了,我一百万个赞的阿甘,其实是一个智商只有75的男孩。小时候被住在他家的客人逗着跳舞,看着好玩,于是这个弹吉他的人模仿着他跳,因为这个奇特的舞步,这个曾经的客人后来出名了,他就是美国的猫王。他打橄榄球进入全明星队;打仗的时候一不留神救下了半个连队,成为了民族英雄;他随手一个投资,以为是水果店,成就了现在的苹果公司。说说这个电影有多牛,从年至今他一直是影史前三,要知道到,这可是横跨了26年的老电影了,但是仍旧百看不厌。
小时候的阿甘,智力低下,腿脚有残疾,用废物来形容也不为过。但是母亲并不这么觉得,不能走,那就装支架,不能上正常的学校,那就和校长走后门再上。他母亲说:他只是比别人慢一点,所以普通孩子有的,阿甘都得有。阿甘在校车上所有的同学都嫌弃他,于是他认识了这辈子最爱的人——珍妮,她有这个世界上最甜美的声音。
珍妮的父亲嗜酒如命,让珍妮受尽委屈,后由于警察出面,逃离魔掌,阿甘和珍妮从此青梅竹马。他们一起爬树,一起看书,甚至一起睡觉。总有些坏学生爱欺负阿甘,朝阿甘扔石头,这时,珍妮就会向阿甘大喊,奔跑。装着支架的阿甘跑起来像螃蟹,可是听到珍妮的声音,突然他的脚好像被施了魔法一样,他挣脱了束缚,脚下生风,跑起来像飞一样。就这么跑着跑着,阿甘长大了,这个追赶的游戏也升级了,他们居然开着车追阿甘。
那群坏同学大声嘲笑着:这回看你怎么跑?阿甘慌不择路的居然跑过了橄榄球赛场,他比任何选手都跑得快。他出色的天赋被教练看中了,于是阿甘抱着橄榄球,以体育生的身份跑进了大学,并带着大学队友拿下了全国总冠军,进入了全明星队,甚至见了总统。
大学毕业,阿甘参军入伍,和小时候坐校车的场景如出一辙,战友们都嫌弃阿甘呆头呆脑,于是阿甘遇到了好朋友黑人巴布。巴布整天梦想着买一辆捕虾船,问他为什么要买捕虾船?他的原因就是他的妈妈是炖虾的,他妈妈的妈妈也是炖虾的,就这么简单。
军队艰难的生活,阿甘却因为专注的性格显得格外的适应。服从命令听从指挥,阿甘做的甚至比其他人都出色。军官说要速度快,于是他组装枪的速度破了部队的记录。(说到这里,小编也是佩服得无法言语……)他天生智障,人生却自带主角光环。
上了前线,阿甘的军队被伏击了,队友一个一个地倒下,中尉大喊撤退,快跑!他想起了珍妮,阿甘疯狂的跑起来,只有他一个人跑了出去,直到他意识到,巴布被落下了。阿甘快速返回,顶着炮火在死人堆里找巴布,没有找到巴布,却遇到了其他呼救的战友。于是阿甘先把他们转移到安全区域,又折返回去找巴布,又接连遇到了呼救的战友,于是他把半个连受伤的战友都背了回来。等他找到巴布的时候,巴布已经没救了。他始终记得巴布最后的一句话是:我要回家!
因为他救了半个连,直接得到了总统亲授的勋章。战争中阿甘受了点伤,养伤的时候被战友拉来打乒乓球。阿甘说不会,战友说很简单,你的眼睛只要不离开球就行了,于是他打败了所有的士兵,直接打进了国家队。后来国家要求他代表美国访华,于是有了年的乒乓外交,推动了中美正式建交。
故事中珍妮活着的时候,一共三次离开阿甘,去追逐自己想要的生活。第一次是阿甘去参军的告别,而第二次阿甘再次遇到珍妮,阿甘还是那个阿甘,可是珍妮却变了,变得随波逐流、落入风尘。可是阿甘仍旧爱着珍妮,他多次破坏了珍妮的约会,也多次像珍妮表白,可是珍妮也觉得阿甘有点呆,于是珍妮又消失了一次又一次。
退伍后的阿甘为了完成巴布的愿望,用所有的积蓄买了艘捕虾船,从此阿甘开始了船上生活。他当船长,曾经的中尉当大副(中尉的故事我就不详述了,毕竟每个故事都该留点悬念,这段也挺感人,留给大家自己体会),刚开始捞上来一堆臭鞋烂锅,两个人都很丧气,甚至去教堂祈祷。而后他们遭到了百年难得一遇的暴雨,飓风之下,几乎无船幸免,所有的船都毁了,只有他俩命大活了下来。(这里不得不说真的是运气)之后他们出海每一网下去都是满满的肥虾,他们由一艘船变成了船队,再由船队,变成了公司。一切都向好的方向发展的时候,阿甘的妈妈得了癌症。得知消息的阿甘当即纵身跳入大海,跑回了家。
妈妈是个有大智慧的人,笑着安慰阿甘:死亡只是生命中的一部分,命中注定,鼓励阿甘继续向前。从此阿甘也变得平静下来,告别船上的工作,提前回家养老。随手投资了一家苹果的公司,开始以为是水果店,没想到他又成了亿万富豪。
这时的阿甘想起妈妈的话:钱只要够花就好。于是他把大部分钱都捐了出去,建教堂、建医院,捐赠给自己曾经去世的战友,包括巴布,巴布的妈妈再也不用去炖虾了。
阿甘打算就这么过一辈子,可就在这时,珍妮回来了。珍妮还是那么美,像小时候一样,两个人试过了一段美好的时光,阿甘做任何事情都是那么专注,包括对珍妮的爱。直到阿甘再次向珍妮求婚,珍妮再次退缩了,他们过了一夜,珍妮又逃跑了。
孤独的阿甘一个人发着呆,回想起童年的珍妮常常对他喊着跑,于是他开始奔跑。从白天跑到夜晚,从内地跑到海边。他专注的性格再次引来了媒体的