在打开《炸弹之城》之前,我想象中这一定是一部超酷、超燃的片子,预告片里的爆炸和群殴,让人觉得这会是一部像《发条橙》那样暴力,或者《猜火车》那样乖蹇的电影。
然而《炸弹之城》并没有讲述一个让人“过瘾”的故事,这样一部以朋克为主题的电影,甚至原声里面都没有几首正经的朋克,反而是一直在沉重和压抑的气氛里,它讲述了一个朋克的必然死亡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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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炸弹之城》海报年是一个好年份,一夜之间纹身重新成了禁忌,前一刻钟我们嘲笑着中国足协禁止球员露出纹身,接下来就传来了音乐节上的纹身禁令。
而在稍微久远的时间里,我们嘲笑着伊朗电视台在奥运会转播里面满屏幕打着马赛克,那时候很多人还沉浸在大国的美梦里无法自拔。
历史总是在重复着它自身,所以《炸弹之城》讲述的,其实是同一个故事。当电影里那个律师在法庭上大声读出字典上“朋克”一词的解释;当朋克党标新立异的衣服、甩棍、铁链被摆在证物席;当律师一遍又一遍提醒陪审团要注意这帮社会弃儿的身份时,其实故事的结局已经注定了:
朋克活该去死。
如果你不清楚事情的前因后果,大概会误以为在那场审判里,真正实施了残忍杀人行径的,其实是这伙桀骜不驯的“暴徒”,而不是坐在法庭的另外一边,那个看起来品学兼优的橄榄球少年明星。
《炸弹之城》的故事其实很简单,年在美国德州阿马里洛,当地的橄榄球队员小团体一直以霸凌镇上的几个朋克青年为乐,他们甚至给那个叫做布莱恩·德内克的朋克小伙子取了个外号叫“找揍的”。
后来终于在一次冲突中,橄榄球队员和朋克党之间发生了群殴。而其中有个叫达斯汀·坎普的白人橄榄球明星高中生在开车逃跑的途中,突然又折返回来,撞死了雷内克并碾过了他的尸体,而当时坎普还一边高喊着自己是“开着凯迪拉克的忍者”。
在庭审上,坎普成了被告,但他从来没有上过被告席,因为从头到尾被人们“审判”的,是德内克的朋克生活方式和他的穿着打扮。
而与社会弃儿的朋克相比,开着豪车撞人的那个橄榄球明星成绩优异、阳光向上,父母都是衣冠楚楚的中产,一看就是未来的国家栋梁,美国梦的代表。所以他一定是为了保护自己的朋友才“不得不开车撞了那个朋克”。
最后,坎普只被判交通肇事缓刑10年,随后他就被保释去上了大学。他不仅一天牢都没有坐,在毕业典礼上,所有人还为他鼓掌呢。
德内克和他的女朋友朋克布莱恩·德内克就活该去死吗?是的,谁叫他跟别人不一样呢?
当他选择了做一个朋克,选择了纹身花臂,选择了鸡冠头,选择了铆钉和夹克,选择了做一个“异类”的时候,他就活该去死了。
对于异类的恐惧是每一个庸众的本能,因为以貌取人太方便了,只要你跟社会的主流审美格格不入;只要没有生活成这个国家、社会、大众所期望你的样子;只要你没有“随大流”,没有顺应潜规则,没有成为大人物希望你做的螺丝钉——你就活该去死了。
是的,每个“过来人”都会用老成世故的口吻告诉你,你一定要学会融入社会,做一个圆滑世故、八面玲珑的人,你一步一步走过三重门,也是一次一次被倒进同一个模具里,浇筑成同样的螺丝钉。而朋克,这不过是这个社会的不合格品而已。
对于庸众来说,你最好不要有任何的不一样,你最好认真学习不要早恋,到了生育年龄就尽快结婚生孩子,找一份稳定的工作,响应国家号召生二胎;你要买房,你要为《战狼2》热泪盈眶,你还要为春晚鼓掌。
而你千万不要像朋克一样野蛮地生长,长成一个“社会弃儿”。
我知道有的人会指着我的鼻子说:“你那么喜欢做朋克,那你去啊。”我也知道有的人会嗤之以鼻地说:“在中国古代,只有犯了罪的人才会纹身,也只有要饭的才会穿得那么破破烂烂。”
是的,都对。但我要捍卫的,仅仅是我们做一个“不一样”的人的权力。
我们不应该只是凭着一个人的外貌和打扮,就对这个人预设偏见,甚至在明显的生命面前都去偏袒那个看起来更“正常”的人。因为恰恰是不一样的地方,才让我们成为独特的个体,才让我们有足够的勇气来对抗社会的偏见和不公,对抗庸众的冷嘲热讽,对抗那些伸过来想要剪平我们所有枝丫的剪刀手。
因为我们本来都是活生生的人啊。
摧毁博物馆朋克布莱恩·德内克的确死了,而且他被杀死了两次,一次死在凯迪拉克的车底,另外一次死在本该为他伸冤的法庭上。
但他生前所帮助完成的“摧毁博物馆”,至今依然树立在德州的阿马里洛,那是美国历史上最大的城市艺术项目。而那个“前途无量”的橄榄球明星,几年之后就因为多次违反保释条理,最终还是坐了了五年的牢。
在《炸弹之城》电影的结尾,引用了工业金属老炮玛丽莲·曼森的一段话。这个一直以来因为标新立异而被人们另眼相看的怪才,用异常平静的语气说:“你知道吗,陪审团觉得那个朋克活该去死,因为他看着就该死。他不仅是被杀了,而且在审判中,他又被杀死了一次,因为他们指责他的生活方式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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