麦田里的守望者70岁了一个成熟的人会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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钱江晚报·小时新闻记者张瑾华

人生难免遇到“至暗时刻”,但——

“一个不成熟的人愿意为了某个理由轰轰烈烈地死去,而一个成熟的人则会为了某个理由谦恭地活下去。”

这是霍尔顿教给我们的人生道理。

据说麦家是因为读了《麦田里的守望者》而走上创作之路,写下《人生海海》。麦家曾说,“陪伴我启程的是一本书,一个作家,就是《麦田里的守望者》,就是塞林格。在我心里,最温柔的部分永远属于塞林格,我愿意读他的每一个字……”

本书主人公少年霍尔顿是个纯真的理想主义者。他质疑陈腐、庸俗和虚伪,他外表冷酷,内心柔软,伤痕累累。他害怕变成自己讨厌的那种人,他感到莫名迷惘、十分孤独,他想逃离拥挤而冷漠的城市,他说自己只想做个守望者,守望天真者自在栖居的麦田……

《麦田里的守望者》,荣登20世纪百佳小说,入选全球众多名校阅读书单。

年7月16日,美国文学巨匠、“传奇文学隐士”J.D.塞林格的小说代表作《麦田里的守望者》问世。诞生至今整整七十年来,这部“不朽的青春文学经典”全球畅销已突破万册,并跻身20世纪百佳小说、纽约图书馆世纪之书等榜单,进入众多学校的推荐阅读书目,甚至改变了很多国家的教育理念,成为一代又一代人青春中不可磨灭的文化符号。

近日,塞林格作品在中国的独家版权方译林出版社正式推出《麦田里的守望者》70周年纪念版,除对已故翻译家孙仲旭译本进行细节校订之外,还对装帧做了全新设计。新版甫一亮相,封面便引发了一波讨论热潮。红黄双色指向作品核心意象:麦田和红帽;红底黄字、极简风格,是作者塞林格年亲定的设计方案。原版《麦田》封面沿用红底黄字的设计近三十年,此次中文版在尊重作者遗愿、表达跨时空致敬之意的同时,适度丰富表现形式;设计师抽象运用梵·高《麦田里的播种者》手稿构图,用无数黄点表现麦田,营造出经典而又新颖的视觉印象。

《麦田里的守望者》的文学高度无需赘言,经过七十年的岁月洗礼已成为跨越年龄层、跨越族群,跨越时代的文学ICON。公开对塞林格表达赞赏和钦佩的文坛同行能列出一个长名单:海明威、福克纳、贝克特、纳博科夫、厄普代克、菲利普·罗斯、村上春树、角田光代、苏童、王小波、王朔、马原、麦家、郑渊洁、苗炜、张悦然……海明威当年这么评价塞林格:“老天,他可真是才华横溢!”

塞林格出身于纽约犹太商人家庭,尽管家境优渥,但种族出身使他在成长中遭遇了不少挫折。他很早就立志终身写作,二战前他已开始构思本书主人公霍尔顿的故事,随后带着手稿参加了诺曼底登陆和赫特根森林血战,也曾身在解放纳粹集中营第一线。他曾在信中说:“我在这里看到的太骇人听闻了,以至于无法诉诸文字。”后来他深陷战争创伤应激障碍(PTSD),但拒绝提前退伍,甚至延期服役。不寻常的经历,注定了塞林格作品的复杂性。战后,塞林格借助东方哲学的力量疗愈精神创伤,集中创作《麦田里的守望者》时期,他结识了日本禅学大师铃木大拙,深受影响。

尽管《麦田里的守望者》在世界范围内被广泛地阅读,从15岁到50岁的读者都在被它感动着,但真正彻底读懂的人未必很多。整部作品乍一看语言简单、结构松散,其实隐藏着精巧缜密的叙事逻辑和复杂隐喻。塞林格深信艺术创作是精神性的活动,他的作品一部比一部像“说禅”。每当有人追问作品含义,他都只说一句:“没什么可说的,都在书里。”塞林格研究专家坎尼斯·斯拉文斯基说这本书并非作家个人的怀旧,也不是青少年烦恼的诉说,“它是一次灵魂净化的事件”,也许道出了部分真相。

老年塞林格。

你或许还记得霍尔顿的这段独白——

“我叫霍尔顿,16岁,个子快一米九,右半边脑袋头发花白。但我爸说我像个小孩,好吧,可我还是觉得自己远比实际年龄成熟。假如你乐意听,我就跟你聊聊我前阵子的几件荒唐事吧。

首先是我考砸了。比如写作文,我喜欢表达自己心里的东西,但他们更在意你标点用得对不对,假如你自由发挥,就活该得低分。有些科目我没用功,但我还是很尊重老师,可他一点儿面子也不给我留,让我很难过。前不久有个男孩从宿舍窗口跳了下去,霸凌他的人却什么事也没有……我买了顶红猎帽,也许会被当成怪人,但戴上它我感觉自己挺酷。

我那自恋的室友让我帮他写作业,因为他得去约会。约会对象是我暗恋的女孩,可他连她的名字都能记错。我跟那小子打了一架,准确说,是我骂他结果挨了顿揍。

我心情不大好,想着给自己放两天假,去市里散散心。然而我遇到的每个人都让我更难过。我问出租车司机公园湖面结冰后,野鸭去哪里过冬了?我问见多识广的同学,爱与性到底是怎样的关系?我问我信任的老师人生是否只有一种标准答案?没人回答我。

我太难受了,想要逃离这里,找个安宁的地方度过余生,又怕我妈崩溃。我想去当一个麦田里的守望者,抓住那些跑向悬崖的孩子。

但是,会有人来抓住我吗……

太多书教人如何成长,而《麦田里的守望者》让一代又一代青春期少年喜欢,是因为它展示成长真实的模样。让每个正青春或曾青春的人,都心有戚戚。

塞林格和女儿。

《麦田里的守望者》书名原文TheCatcherintheRye,“Catcher”意指“棒球捕手”。霍尔顿早夭的弟弟艾里生前是棒球队的捕手,他在自己的手套上写满了诗歌,当别人比赛时,他在一边读诗,和小说开头霍尔顿的形象一样,同是置身赛场边缘的“局外人”。艾里死后,霍尔顿珍藏着他的手套,发愿要做麦田里的“Catcher”,带着“继承遗志”的味道,两个人物形象重叠。

小说中,霍尔顿和妹妹说起一句歌词,“如果有人抓到别人在穿越麦田”,妹妹提醒说那是罗伯特·彭斯(RobertBurns)的诗。霍尔顿听罢,说自己只想做一个麦田里的守望者,由此引出了本书的书名。小说里没交代这首诗的下文,其实它源自一首苏格兰民谣,原词说的是一个女孩在麦田里遭遇了不幸。麦田里的守望者,是想里抓住乱跑的孩子,防止他们“不看方向”而从悬崖“跌落”,意在守护孩童的天真纯洁。

全书看似随意的叙事中,还藏着许多这样的隐喻,塞林格悄悄埋下炸弹,不留神的话,读者甚至会忽略炸弹的响声,但会滞后地感到它的杀伤力。

塞林格、女儿和身后的隐居农舍。

构思《麦田里的守望者》的塞林格,尚是一个二十出头的文学青年;写成《麦田里的守望者》的塞林格,则已是一个劫后余生的中年人。他试图用文字魔法,让时光停驻、倒流,让死者复活,从而让残缺的心灵获得继续活下去的力量。

小说结尾,霍尔顿选择继续去上学,不再追求“轰轰烈烈地死去”,而是“谦卑地活下去”。麦田里的守望者,最终回归了人生赛场,学着与悬崖下并不纯洁但也并非一无是处的世俗社会和解。但塞林格本人似乎并没有回归,小说出版后他便隐居在僻野,生前坚持写作如修行,但拒绝发表一个字,称“只为自己而写”。他的心像一艘逆流的小舟,在世俗和精神的界线上摇摆着倒退,向着纯粹的天真驶去。

据塞林格基金会负责人、塞林格的独子马特·塞林格称,父亲的海量遗稿已经启动整理,有望在不久的将来向读者公开。希望中国热爱塞林格和他的作品的读者,能够早日一窥这位传奇文学隐士多年来锁在保险箱中的文字和思想,一探塞林格文学世界的奥妙,收获属于自己的人生感悟。

青年塞林格。

在美国国会图书馆馆藏的塞林格书信中,他曾对友人说《麦田里的守望者》是一部“自传体小说”。而塞林格的儿子也谈到:“父亲就像霍尔顿……我仿佛能看到父亲裂变成无数个自我,出现在不同的小说里。”《麦田》主人公霍尔顿确是作者分身,那个曾“当兵四年,参加过诺曼底登陆”的小说家哥哥D.B.显然也是。有研究者称,D.B.是DeathBirth的缩写。死亡与新生,是《麦田》隐藏的关键词之一。

这一论断的根据,就是塞林格特地跟出版商指定的小说首版上市日:年7月16日。它与小说中唯一的具体日期年7月18日、霍尔顿弟弟艾里病亡仅隔一天。参考塞林格在写作中常把现实事件的日期推后一到两天的习惯手法,可知7月16日,是作者格外在意的日子。难道是谁的忌日吗?

其实,世界上第一颗原子弹爆炸成功就在作品问世六年前年7月16日。塞林格在小说开篇还用原子弹发明者奥本海默(Oppenheimer)的谐音,命名伪善的殡仪馆老板奥森伯格(Ossenburger)。原子弹意味着战争和大规模的死,选择在这一天出版,塞林格或许意在纪念战中的逝者。

有点桀骜不驯的塞林格。

抢先读

《麦田里的守望者》书摘

01

你要是真的想听我聊,首先想知道的,大概就是我在哪儿出生,我糟糕的童年是怎么过来的,我爸妈在我出生前是干吗的,还有什么大卫·科波菲尔故事式的屁话,可是说实话,那些我都不想说。首先我嫌烦,其次,如果我提到我爸妈什么很私人的事,他们准会气得吐血。他们对这种事总是很敏感,特别是我爸。他们人都挺好的——这个先不提——可又都敏感得要命;再说,我他妈又不打算口述整个一部自传还是怎么样。我只跟你说说去年圣诞节前后我经历的几件荒唐事吧,在那之后,我整个人就垮掉了,不得不到这儿放松一下。我是说我也是这么告诉D.B.的,他是我哥,在好莱坞,离这个破地方不太远,他几乎每个周末都来看我。我可能下个月回家,他还会开车送我。他刚买了一辆捷豹牌汽车,是那种能开到时速三百公里左右的英国产小汽车,花了他将近四千块。他现在有的是钱,以前可不是。他在家那阵子,还不过是个一般的作家呢。如果你从来没听说过他,我可以告诉你他写过一本特棒的短篇小说集——《秘密金鱼》。书里最好的一篇就是《秘密金鱼》,写的是有个小孩儿养金鱼,谁也不给看,因为是他自个儿花钱买的。这篇让我喜欢得要命。他现在去了好莱坞,这个D.B.,当了婊子。要说有什么让我讨厌,那就得数电影了,你根本别跟我提。

我还是从离开潘西中学那天说起吧。潘西中学在宾夕法尼亚州的埃吉斯镇,你很可能听说过,不管怎么样,你很可能看到过它的广告。他们在上千种杂志上做广告,上面总有个棒小伙子在骑马跨越障碍物。好像在潘西除了打马球,别的什么都不干似的,可是我在那儿附近从来一匹马也没见过。骑马小伙的下方总是印着一行字:“一八八八年以来,我们一直致力于把男孩培育成出类拔萃、善于思考的年轻人。”纯属蒙人,跟别的学校比起来,他们在潘西做的培育工作他妈的强不到哪儿去。我在那儿根本没见识过一个出类拔萃、善于思考的家伙,可能有两个吧,就那么多,不过很可能在他们来潘西之前,就已经是那样了。

总之,那天是星期六,是跟萨克森豪尔中学橄榄球比赛的日子。在潘西,跟萨克森豪尔的比赛被当成天大的事。这是年末的最后一场比赛,潘西赢不了的话,大家就该自杀什么的。我记得当时是下午三点钟左右,我他妈正高高地站在汤姆逊小山顶上,就在革命战争还是什么时候留下的一门破大炮旁边。从那儿看得到两支球队在四下里死掐。看台那边看不太清楚,不过能听见潘西这边看台上一片大呼小叫,喧声震天,因为今天除了我,几乎全校人都在那儿。但是萨克森豪尔那边看台上人数寥寥、不成气候,因为随客队来的人几乎一向没多少。

橄榄球比赛从来没几个女孩儿到场,只有毕业班的学生才可以带女孩儿去看。这所学校怎么看怎么糟糕透顶。我想待的地方,就是至少在那儿偶尔能看到几个女孩儿,即便她们只是一个劲儿搔手臂或者擤鼻子,甚至只会傻笑还是怎么样。塞尔玛瑟默这妞儿—她是校长的闺女—倒是经常去球场上露露脸,但是说起来她算不上那种能让你想入非非的女孩儿,不过她还算挺不错。有次在从埃吉斯镇开出的大巴上,我跟她坐一起,我们多少聊了几句。我喜欢她。她鼻子长得不小,手指甲全是啃短的,好像还在流血。她戴着那种垫高了的破胸罩,绷得鼓鼓的,你会有点儿同情她。我喜欢她,因为她没多说她爹如何如何了不起之类的屁话,大概她也知道她爹是个卑鄙虚伪的货色。

我之所以高高地站在汤姆逊小山顶上,而不是在下边看比赛,是因为我刚刚跟击剑队一块儿从纽约回来。我是击剑队的破领队,够牛吧。那天上午我们去纽约跟麦克伯尼中学比赛,只不过没赛成,我把剑还有别的装备什么的全给忘在破地铁上了。也不能全怪我,我老是得起身看地图,好知道在哪儿下车。所以我们两点半就回到了潘西,而不是在晚饭时候。坐火车回来的一路上,整队人都不理我,这件事说起来挺滑稽的。

我没在下边看比赛还有另外一个原因:我要去跟斯潘塞老先生告别,他是我的历史老师,得了流感,我琢磨圣诞节放假前很可能见不到他。他给我留了张纸条,说在我回家前想见见我,他知道我不会再回潘西了。

忘了跟你说,我被开除了。放完圣诞节假,我也不用再回来了,因为我有四门课不及格,而且根本没用功。他们一再警告我得开始用功—特别在期中时,我爸妈来校时跟老瑟默校长见了面—可我还是没有。所以我被开除了。潘西经常开除人,它的教学水平排名很靠前,确实不假。

当时已经是十二月,天气冷得邪门,特别在那个破山顶上。我只穿了一件两面穿的外套,没戴手套什么的。一个星期前,有人进我房间偷了我的驼毛大衣。我的毛里子手套就放在大衣口袋里,也给偷走了。潘西到处有小偷,这儿颇有些家里很有钱的家伙,但照样到处有小偷。越是收费高的学校,里面的小偷就越多—我不是开玩笑。总之,我就一直站在那门破炮旁边看下边的比赛,屁股都快给冻掉了。只是我没有很投入地看比赛,那么闲待着,实际上是想感受一下离别的滋味。我是说,以前我也离开过一些学校还有地方,当时根本没感觉正在离开那儿,我不喜欢那样。不管那种离别是伤感的还是糟糕的,但是在离开一个地方时,我希望我明白我正在离开它。如果不明白,我甚至会更加难受。

我还算幸运——突然,我想起一件事,让我知道我他妈是要滚蛋了。我突然想起来有一次,还是在十月份吧,我、罗伯特蒂奇纳还有保罗坎贝尔在教学楼前扔橄榄球玩。这两个家伙都不错,特别是蒂奇纳。那是在晚饭前,天色越来越黑,我们还是把球扔来扔去玩。天色越来越黑,球都几乎看不到了,可我们还是不想停下来。到最后我们不得不停下来,教我们生物的老师——赞贝西先生——从教学楼上探出头,叫我们回宿舍准备吃晚饭。能想起那种事,我就能在需要时找到离别的感觉——至少大多数时候都能。一找到这种感觉,我马上转过身,顺着另一边山坡朝斯潘塞老先生家的方向跑下小山。他不住在校园,而是住在安东尼韦恩街上。

我一直跑到大门口,然后歇了一阵子来喘口气。说实话,我的气很短,首先是因为我烟抽得很凶—可那是以前的事,他们让我戒了烟;另外,我去年长高了十六厘米多。这样一来我差点儿得了肺结核,所以要来这儿做这些该死的检查什么的,不过我还算挺健康。

一缓上气,我就跑过二零四道。地面全他妈结了冰,差点儿让我他妈的摔了一跤。我根本不知道干吗要跑—我想我只是喜欢那样吧。穿过马路后,我感觉自己有点儿像是要消失了。那天下午很不对劲儿,冷得要命,又没出太阳。每次过马路,我都感觉自己像是要消失。

乖乖,我一到斯潘塞先生家就按门铃,我真的冻僵了,耳朵疼,手指也几乎动弹不得。“快点儿,快点儿,”我几乎马上就喊起来,“快开门。”终于,斯潘塞老太太开了门。他们没雇仆人什么的,总是自己来开门。他们不是很有钱。

“霍尔顿!”斯潘塞老太太说,“见到你真好!亲爱的,快进来!冻得不轻吧?”我想她是高兴见到我的,她喜欢我,至少我想她是。

乖乖,我进门的动作可真够快的。“您好,斯潘塞太太!”我说,“斯潘塞先生怎么样?”

“把外套给我,亲爱的。”她说。她没听到我问斯潘塞先生怎么样,她有点儿耳背。

她把我的外套挂进门厅的壁橱。我用手往后拨拉了一下头发,我一般都是理锅盖寸头,所以根本不用怎么梳。“您好吗,斯潘塞太太?”我又问了一遍,只不过声音大了点,好让她听到。

“我很好,霍尔顿,”她关上壁橱,“你怎么样?”从她问我的语气,我马上知道斯潘塞老先生告诉过她我被开除了。

“还好。”我说,“斯潘塞先生怎么样?感冒好了吗?”

“好了!霍尔顿,他现在看样子一点儿事也没有——我不知道怎么……他在自个儿的房间,亲爱的,快进去吧。”

02

他们分房住,岁数都在七十岁上下,要么还要老一点。他们过得自得其乐,不过当然是以傻里傻气的方式。我知道这样说可能有点儿损,可我不是有意说损话,只是说以前我老琢磨斯潘塞老先生,你要是对他琢磨得太多,就会纳闷他那样活着还有什么破劲儿。我是说,他的背已经全驼,体态很难看。上课时,他在黑板上写字时,每次一弄掉粉笔,前排哪个学生就得起身捡起来递到他手上。在我看来,这真是目不忍睹。可是你如果对他琢磨得刚好够多,但又不太过分,就会觉得他那样活着对他自个儿还不算太赖。比如有个星期天,我和几个同学去他家喝热巧克力时,他让我们看一条纳瓦霍人织的毛毯,破破烂烂的,是他和斯潘塞太太在黄石公园从一个印第安人手里买的。看得出,斯潘塞老先生从买这样东西中享受到了极大的乐趣。我就是这个意思,拿像斯潘塞老先生一样老得不中用的人来说,他们能从买毛毯这种事中享受到极大的乐趣。

他的房门开着,礼貌起见,我还是敲了敲。我看到他就在那儿,坐在一把大皮椅上,全身裹着我刚才提到的毛毯。我敲门时,他抬头看到了我。“是谁?”他嚷着问,“考尔菲尔德吗?进来吧,孩子。”课堂之外,他老是嚷着说话,有时候招人烦。

我一进门,就有点儿后悔不该来。他正在读《大西洋月刊》,房间里到处是药丸、药水,什么东西都有股维克斯滴鼻水味,很让人沮丧。我不太想见到病人,可是还有更让人沮丧的呢:斯潘塞先生穿了件破旧不堪的浴袍,大概他生下来穿的就是这件吧。我不是很想看老头儿穿睡衣加浴袍的样子,老是露出坑坑洼洼的胸膛。还有腿,在沙滩上还有别的地方见到,老头儿的腿上总是白白的,不长汗毛。“您好,先生,”我说,“您的纸条我收到了,非常感谢。”他给我留过一张纸条,要我放假前来他这儿坐一下,告个别,因为我不会再回来了。“您没必要留纸条,反正我肯定会来跟您道别的。”

“坐下吧,孩子。”斯潘塞老先生说,他是说让我坐床上。

我坐了下来。“先生,您的感冒怎么样了?”

“孩子,我要是感觉再好点儿,就又该看医生了。”斯潘塞老先生说。这句话让他得意得不行,疯子似的笑了起来。最后他总算平静下来,问我:“你怎么不去看比赛?我还以为今天是大赛的日子呢。”

“是今天,刚才我还在看。只不过我刚刚跟击剑队一块儿从纽约回来。”我说。乖乖,他的床硬得像石头。

接着他就变得严肃得要命,我知道他会。“这么说你要走了,是吗?”他问。

“是的,先生,我想是吧。”

他开始了点头那老一套,你这辈子也不会见过有谁像他那样爱点头。你永远搞不清楚他这样特别爱点头是在想事儿呢,还是仅仅因为他是个不错的老头儿而已,一个连东南西北都分不清楚的老头。

“瑟默博士怎么跟你说的,孩子?我知道你们谈了一阵子。”

“对,我们谈过了,确实。我在他的办公室待了有两小时吧,我猜的。”

“他是怎么跟你说的?”

“噢……关于人生是场比赛什么的,还有人人都应当遵守比赛规则。他挺和气,我是说他没有大发脾气还是怎么样,只是一再说人生是场比赛什么的,您也知道。”

“人生的确是场比赛,孩子。人生的确是场比赛,你得遵守比赛规则。”

“是的,先生。我知道的确是,我知道。”

比赛,屁话。好一场比赛。如果你参加的那方全是些厉害的角色,就是场比赛,没错—我承认。可如果你参加的是另一方,里面一个厉害角色也没有,还谈何比赛?什么也不是,比什么赛。

“瑟默博士给你父母写信了吗?”斯潘塞老先生问我。

“他说星期一会写。”

“你跟他们联系了吗?”

“没有,先生,我还没有跟他们联系,因为大概星期三晚上就能回家见到他们了。”

“你觉得他们知道这个消息后会有什么反应?”

“嗯……他们会很生气,”我说,“真的会,这已经差不多是我上的第四所学校了。”我摇了摇头,我挺爱摇头。“乖乖!”我说。我也挺爱说“乖乖!”一方面是因为我的词汇量很糟糕;另一方面,有时候我表现得比我的实际年龄小。我那时十六岁,现在十七岁了,不过有时候我还像十三岁左右的样子。这实在有点儿讽刺,因为我身高一米八九,有白头发,真的,我右侧的头发一片花白,从小就那样。可我有时候的举止还像十二岁左右,谁都这么说,特别是我爸。这话有点儿谱,但也不是完全对,人们总以为有些事完全对,我他妈无所谓,不过当别人要我有点儿长大的样子,我有时候会觉得烦。有时候我表现得比我的年龄大很多,真的,可别人从来对此视而不见,他们总是视而不见。

斯潘塞老先生又点起头,还抠起了鼻孔。他装作好像只是捏捏鼻子,其实他那根大拇指早伸进去了。我想他是觉得那样做无所谓,因为屋里除了他,只有我。我不介意他那样做,就是觉得看别人抠鼻孔太恶心了一点。

接着他又说:“我有幸跟你父母见过面,那是他们来跟瑟默博士小坐的时候。他们人都极好。”

“对,他们是这样,很不错。”

极好,这词儿我最烦。真虚伪,每次听到这个词我就想吐。

……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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